非标准方管淬火回火要点
1、非标方管及夹具淬火回火前应清除油污、残盐、油漆等异物;2、对于第一次在真空烧结炉中使用的夹具,应在不小于产品工件的真空值下提前进行除气和清洗;3、在整个淬火回火过程中,工件容易变形,需在专用夹具上加热。加热方式为:一次加热800℃,二次加热500-550℃,二次加热850℃,一次加热升温速率应受到限制;4、外观复杂或截面变化大、厚度合理的产品应进行加热;5、对于有凹槽但无孔的产品、经生产加工形成的铸件、焊接件及不锈钢板类产品,一般不适合在盐浴炉中加热;非标准方管6、非标方管加热需要足够的保温时间,保温时间可根据产品工件的合理厚度和标准厚度(具体厚度乘以产品工件的外观指数)确定;7、奥氏体不锈钢板和耐热钢非标方管热处理后冷却至室内温度,可进行清洗、深冷力或淬火。电焊与后续淬火回火处理间隔不超过4小时;8、根据非标方管规定及表面条件,选择碱洗、水溶性洗涤剂、氯有机溶剂喷砂、抛丸等方法进行清洗;9、校正后的原位应力淬火应在低于原淬火温度的温度下进行。工件外观复杂或规格严格时,应采用固定夹具结合淬火进行校正;10、当非标方管的物理性能不符合标准时,可反复调质,但反复热处理或热处理回火频率一般不超过两次。非标方管的填充淬火不是一个重复的解决方案。对于热处理或超低温淬火后的奥氏体不锈钢板及耐热钢产品,在反复热处理前应先加热、淬火或高温淬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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